“机缘巧合”之下,我们几个 juniors 的位置被迁到另外一处比较简陋的办公间。
虽然简陋了一点,桌椅没有那么高级、那么美,冷气嫌吵兼有异味,但来到这里,心头豁然开朗,也平静许多。

27
Jun

近中午了,肚子发出 signal 了。

最近比较忙,忙着购物。
对我来说,买东西很简单(衣服、鞋子除外)。打个比方,去巴刹买菜,我找到我要的鱼,我看到新鲜的,价钱差不多的,就 ok 了。
偏偏就有这种人,在买鱼的时候考量很多——哪里捕的,什么时候捕的,捕上来的时间,可以耐多久。。。把整个巴刹的鱼都过滤过后,最后选定了三两个金字招牌。
故事如果到此完结,我会送一个“服”字给当事人,还会赞当事人很细心。

生活开始变得很忙。
办公室政治越来越血淋淋。
我在某个程度上,已经超越这种背部中刀的痛苦;反倒两位掏心掏肺的同事,以为已经为 seniors 尽心尽力了,没想到猛然回首,发觉背后的插刀似乎不比我少。
“We don’t deserve these!” 三更半夜的,我正埋头没完没了的 presentations 的时候,电话里的同事 V 在低吼。
嗯,血淋淋中的忙,确实是很令人想尖叫。
“走,拍照去!”我说。
V 自知道我有一架小宾德起,就引颈待戳了。于是上个星期六我们把所有堆积的工作丢在一边,在 Batu Caves 拿着相机泡了近乎一整天。Batu Caves 多了一个旅游景点,叫 Caves Villa,入门票 RM7,不过我个人觉得值回票价。
其中一个洞内养满了蛇。

在女性居多的工作环境,对我来说似乎是个诅咒。是不是哪个女人当了我的顶头上司,注定和我八字不合?
我不是故意要歧视女上司,但是我的宿命似乎如此!
是滴,我又换工了。认识我的博客都知道我的换工率特高,几乎每次都是因为老板的关系。这次换工又是因为老板,但是这次不是合不来,其实我们都合作愉快,but things happen, I just have to go。不要问我细节了,不想回答。

1027 过后就没有好好坐下来整理以及 update 自己的部落格,更甭说去别人的部落格找我的照片了。还好这次的超级连接不关我事我不管事,不然真的连睡觉都不用。
除了1027之外,想写的还有很多;文东游啦,部落格祭啦(嘿嘿,又来了),全球华文部落格落选啦(呜呜~),google page rank 跌了(呜哇~!),看铁三角啦。。。
但是最想写,也最难下笔的就是同事甲和同事乙之间的摩擦。

古人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曾经抱着这样的信念,默默耕耘数年。每天都素颜见人,头发乱的可以,衣着不是黑色便是白色又或是灰色,Mid-Valley 近近的也不去逛,15分钟不到的 1 u 都不会去,Lord of the Ring、Harry Porter 都没有去看,至今都没有追回来,几乎不玩 yum cham 这玩意儿,更别说三更半夜不回家,心里就以事业为重,连儿女私情都跟我的生活完全沾不上边。
其实这都还没有怎样,最蠢的就是摆到明被前 supervisor 欺负都死死都咬牙忍,死守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苦后甜这样的“真理”。虽然每天的日子都似乎在黑暗的地狱中度过,连情绪都崩溃了还继续忍,以为熬过了这一关,柳暗花明又一村,天绝对无绝人之路!
终于还是和老板闹翻,落得一场空。

决定离职,是两个月前的事。

睁开眼睛的那一霎那,我很清楚这是个星期一的早上。目光呆滞的盯着天花板,我想象如果我的灵魂可以抽离躯壳的话,从天花板望下来我应该像一具无法瞑目的死尸。
终于,死尸挪动躯体了。脚先下了床,上半身依然痴着床铺不想动,一场十数分钟的拉锯战过后,理智还是勉强胜了,于是例常的刷牙洗脸更衣。
回想到上个星期五的一场会议,咱们几个为了锁门和关灯关冷气的小事儿开了两个钟头的会议,我激气地几乎想抄起 laptop 往那个女人的脸上砸过去!
my job is some how, really stupid.
‘m glad that i’ve make up my decision.
星期一,又是一个工作天。
趁着心情还有点蓝蓝的,写下这一篇。

08
Jun

电脑前埋头着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新同事“噔”一声在我台前坐下。
我抬头,她目光有点呆滞的望着我说:“我们需要一个男人。”
我忍不住哈哈笑了出来,卷起半截袖,露出臂上的白老鼠,用手指按了按并说:“很快的你就会练出这个。”
她瞪大了眼,顿时语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