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第一?

部落格赛事闹双胞胎一事,先后都看到有人以“争第一”来回应我们这些曾参与其中的人的不满回应。

我纳闷了,我们有吗?

身为第一届部落格祭的筹委之一,我在写前一篇文的时候,脑袋里还记得胡大哥及文锋起吾两位曾说过的,这个部落格祭,只是个扮演个部落格界带领的先锋,我们不是要争第一,也不应该抹煞其他的部落格的存在,即使有人想办类似的大赛。

所以,对于撞板一事,我并没有生气,只是基于对方的身份,而深感讽刺。

第一、主办单位是一家报社,而我相信我们也曾邀请过他们的记者出席过我们的记者会。他们如果认为我们的部落格祭没有新闻价值而不提,那也罢。何以又办一个中文部落格大赛?有没有办过类似比赛,他们不知道的么?没有做功课的么?

连当初小猫两三只的部落格祭都会 check 好好有没有过类似比赛,对于一家报道新闻时事的报馆,这始终说不过去。无聊小站也针对这样的报业发表了一些感言

第二、联办的是一个政党。

这个有点玩味,也不是我所能分析得到的。我只能说点我们以前的一小段古。

我还记得,我们办这个活动办得让人有种“吃喝玩乐”的感觉,其实在某个层面上,也是故意的。为何?

还记得有一点时期,Jeff Ooi 啦,Rocky Bru 啦,Nat 啦。。。这些政治博客和政府把博客界闹得乌烟瘴气的一段时期?当政府把我们抹黑的时候,跟这些政治博客无关的我们的声音却太小了,政府听不到,我们反不到。那时候胡大哥就说了,我们只有证明给他们看,博客不都一样的。

我还在想,为什么一个讨厌猴子的党要办猴子比赛?有谁可以告诉我?

第三、他们对于部落格的态度,Mavis 已经简短分析过了。

无论如何,直到目前为止,我们也仅仅还停留在把不满写在博客的阶段,还未真正和对方交涉还是什么的,但。。。如今,我们落得跟人“争第一”?

我们是举办大马中文部落格祭第一届的人,也就是举办第一届大马中文部落格比赛的人(如果不在“祭”,和“比赛”之间作无谓的文字之争的话),这点是铁一般的事实,我们需要争么?

认为我们“争第一”的人,不也犯了单方面思考的问题?我们未争什么,便认为我们是在闹笑话?难道,曾经的一场部落格盛事,在你们眼中如此不堪?

这是另一个讽刺。

26 Responses to “ 争第一? ”

  1. 无聊小站 » Blog Archive » 原来马来西亚报业是这么跟不上时代的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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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旺樟 Says:

    没错.每项比赛的第一次,都通常会以第一届开始.

    但是,如果这次他们没有把第一届放下去~
    也许不会有那么大的争议吧?

  3. 难道你们比较有气势?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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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oo_t Says:


    还记得有一点时期,Jeff Ooi 啦,Rocky Bru 啦,Nat 啦。。。这些政治博客和政府把博客界闹得乌烟瘴气的一段时期?

    冷静一点, 注意用词! 别为了说明,就把不同立场的博客拖下水。

  5. youzi Says:

    Jeff Ooi,Rocky Bru 都是因为 NST 纠纷而被告;Nat 则是因为部落格里面的留言被警方“邀”去喝茶,okie?

  6. 小芳 Says:

    虽然每个搏客的立场不同,我也是觉得幽子不应该用“乌烟瘴气”来形容那些受当权者压迫的搏客。

  7. youzi Says:

    “这些政治博客政府”。

  8. moo_t Says:

    幽子,你真的是年轻到不知到白色恐怖为何物? 我知道很多人不爽那些政治博客说其他博客搞风化雪月。不过只因为被人说搞风化雪月,就向别人扣“乌烟瘴气”的帽子的话 。。。

  9. youzi Says:

    风化雪月?

    风花雪月吧?有何不妥?我们这班人也从来没有否认过我们是一群风-花-雪-月的博客,是你们正经八百的人爱批评亦不爽这种作风罢了。而你们视为英雄的人物,不代表别人也必须完全认同他们。

    其他的你爱怎么说便怎么说吧,我-放-假-了,新年快乐!

  10. Jeffrey04 Says:

    blogging是很personal的事情,但是这几年间大家却意外发现这样可以成名
    当成名后,是非自然多了

  11. Mybloggercon.com » 头条热闻 » 博界近期风波 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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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小熊 Says:

    哎哟~讲那么多干嘛~赶快来个第二届部落格祭吧!看谁比较厉害!

  13. 路过不平者 Says:

    “Jeff Ooi 啦,Rocky Bru 啦,Nat 啦。。。这些政治博客和政府把博客界闹得乌烟瘴气的一段时期?”

    看来你对这些人物很有意见,他们何错之有?博客和网路世界最可贵的精神就是自由民主、百花齐放,大家和平共处。他们有他们写政治博客,你们有你们写风花雪月,谁惹上谁了?更何况我国在1997年多媒体走廊的发展规格下,早就已经有明文规定,我国人民可以在网上享有言论自由。这位博主又何须开倒车地自我设限,认为写政治博客就是很危险很反政府很该死的事情?

    就算jeff ooi和rocky bru是因为写博客和NST闹上纠纷了,也不代表是他们错,法庭都尚且还没有宣判结果,你又何德何能就此断然下定论。至少在我眼里看来,NST是巫统控制的Media Prima麾下的喉舌,其可恶程度与RTM无异,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即便如此,本人尚且都还不会断然判定这种官司的起源就是NST财厚气粗、仗势欺人的做法,博主又依何理据妄下定论呢?

    “当政府把我们抹黑的时候,跟这些政治博客无关的我们的声音却太小了,政府听不到,我们反不到。”

    这又是另一句非常有逻辑问题的句子。“抹黑”本来的意思就是刻意丑化侮辱,既然是政府在‘抹黑’,故意颠倒是非,那么,错的在于政府而不是政治博客或非政治博客。所以当这种情况发生而你又不认同时,你就算没有那样的勇气和智慧去纠正政府,也不至于应该犬儒和愚昧地倒过头来谴责其他和你撰写领域不同的博客。

    这就正如:你家隔壁新村的samseng有天突然冲进来把你们整条街的人打了一巴掌然后,然后诬赖你们这条街的人通通在前一天骂了他老婆伤害了他的自尊而要求你们赔偿精神损失一样;请问这时候你是要怪自己的邻居看起来很样衰和你住在同一条街,还是该去报警搞法这个samseng?

    “我们这班人也从来没有否认过我们是一群风-花-雪-月的博客,是你们正经八百的人爱批评亦不爽这种作风罢了。而你们视为英雄的人物,不代表别人也必须完全认同他们。”

    whoo–ooo,谁是正经八百的人?写政治博客的必然就是正经八百而和风花雪月不相容的人吗?看来博主实在是‘涉博未深”了。国阵民政党国阵智囊团总监khoo kay peng本身除了在撰写政治评论博客straighttalk(http://khookaypeng.blogspot.com/)之余,也开设美食博客http://www.myhappygolucky.wordpress.com/;jeff ooi黄泉安除了是个的社运和政治活动分子之余,也是个活跃的业余摄影师,其摄影作品及游记文学颇受好评。就算是nat tan的女友politikus(malaysiakini记者),在针砭时事之余,也有颇多引人发噱的幽默生活小品。谁说写政评的人就不懂风花雪月?恐怕他们只是懂得更多和更深而已。

    本人强力建议博主以你最不以为然的jeff ooi和rocky bru为鉴,下次下笔前再三斟酌,以免被人告你诽谤。

  14. 路过不平者 Says:

    忘了补充说明,南洋商报连同政党举办这次blog比赛,基本和你们的精神没有出入。你们强调的是‘吃喝玩乐’,这一点正和该党青年团的2号人物林大公子康乐组组长本色的精神不谋而合。have fun。

  15. 路见不平者 Says:

    为什么把我的留言delete掉?既然你有勇气这么直接地在博客上点名批评人家是“乌烟瘴气”,为什么就没有勇气面对别人对你的批评?还是这代表你已经认同我的说法,就是你自己已经写错了?既然是如此,你要不然就是删除博客里面那一个句子,要不然就公开道歉,不要做这种删除别人留言、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16. 路见不平者 Says:

    为什么把我的留言delete掉?既然你有勇气这么直接地在博客上批评人家是“乌烟瘴气”,为什么就没有勇气面对别人对你的批评?还是这代表你已经认同我的说法,就是你自己已经写错了?既然是如此,你要不然就是删除博客里面那一个句子,要不然就公开道歉,不要做这种删除别人留言、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17. 路见不平者 Says:

    你现在是在线上吧?否则我的留言怎么会那么快就消失了?诚如我所说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哪怕是在网上。既然rocky bru和jeff ooi也因为自己的言论要接受司法的检验,那么什么让你觉得你的言论不需要受别的读者检验?什么让你觉得你的言论不需要顾及别的博客的感受?我还是那么一句话,你要不道歉,要不就把你所有offensive的言论去除。你自己选择,否则本人必定和你纠缠到底。

  18. JerryWho Says:

    匿名的孬種也有資格跟人纠缠到底?

    這是幽子的 blog, 她愛怎樣就怎樣,包括公開你的 IP address。

    撒野,去別的地方吠罷~

  19. 番茄树 Says:

    其实政党主办或联办文化活动不算出奇。
    这次的争议相信是来自两大原因:

    1)之前政府做出种种丑化部落客的手段
    2)南洋商报处理此事的不正确手法

    之前在Rawangboy那里聊过:
    大马区部落格的比赛应该由国内著名部落客主办或参与,
    不然如何有代表性?

    再说,这样的比赛很容易成为政治团体的洗脑工具。

    我的建议:改掉这个比赛的名字

  20. 路过不平者 Says:

    我无意要撒野。我就和你们一样,只想说出心中话,并且愿意就自己的行为负上所有责任,如果博主选择公开我的IP address,我只能说我深表遗憾但我也无所畏惧;可是至少你应该刊登我的留言,让大家能够公平地审视我的言论。

  21. JerryWho Says:

    嘿嘿~~

    你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敢公开,为何不自己开个部落格,在你自己的地方说出你的心中话?

  22. Just call me 幽子~ » Blog Archive » 路过不平者:吾还你清白! Says:

    [...] [更多] [...]

  23. 孙康 Says:

    是谁涉博未深?呵呵~

  24. JerryWho Says:

    有些龜蛋就是這個樣子的。

  25. 孙康 Says:

    看不起这些匿名的家伙。

    老胡,或许我们应该推动一个反匿名运动?:)

    记得之前好像有过一段日子,现在都没声息了。。。

  26. 鈧凯 Says:

    那些匿名的,要踩场,也要踩对场…

    不如你们自己开个部落格,然后在你们自己那儿撒尿撒个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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