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形象?
话说那天开会讨论 1027 之约,谈到了 1027 的主题。
我们的主题之一前阵子托夏娃和外星敏的福被炒得有点热,每个人都在思量着如何穿出自己的部落格。我坐在茉莉花和阿恺之间也闲聊了起来。
“你就容易啦,顶着一个电视就可以了啦~!”坐在我左边的茉莉花对我如是说。我想象了一下把马尼拉卡做成的相机的筐架在头上的自己,说实在,我超级不喜欢这个 idea。
“我不要顶着电视机!”我摇了摇头,“我要摆脱贞子的形象!”我摆出了下定决心的样子。
“三个月,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换 blog。”阿恺笑着说。
就是咯,“幽”和“贞”二字差那么远,一个 made in m’sia,一个 made in japan,除了头发长得像之外,实在几乎没有别的共同点,换形象不难吧?未料,当晚就被船夫新买的镜头摄到了另一面。
前天更是够力,一个无心插柳之作,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喊了一声:哇呀我的吗!
是因为圣地的缘故吗?妖魔魔力大减,结果无处遁形。抑或艺康的镜头有照妖镜能力?妖魔无所遁形?
aiks… 换得了形象么?
[极短篇] 思念是一种病。
Jul 29, 2007 短篇创作集
你一脸的幸福洋溢,我很想和你一起分享。
但是,你的笑容却是为了他而绽放的。我霎时间惊慌失措,六神无主,唯一能做的就是按耐着自己的情绪,不让你瞧出端倪。我陪着你笑,但是笑容底下包藏着的是一颗淌着血的心。
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世界,但是你的一颦一笑早已在我的心湖撩起一丝丝涟漪,我的世界曾因你而缤纷色彩。情绪在一时间几乎把持不住,想爱你的冲动挑衅着理智的极限,想爱你的话差点脱口而出。
然而,我不够他好。我只能选择后退,静静站在一旁祝你幸福,世界霎时间只剩下一片的灰。在见不着你的夜里,我喝着冰冷的水,品尝思念。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将一颗一颗的思念化为泪水。
如果思念是一种病,我想我是病入膏肓。
日记:爱-fm On Air~
Jul 21, 2007 摄情千万种, 系列档案集, 部落阁杂事
这是个人博客旅程历史性的一刻,要记录下来。 ![]()
托博客的福,这次上电台了。这是我第二次上电台。第一次是在初中的时候,上过地方电台。
这次的女杀手有四人,我们的主要发言人阿恺-Rachel-Jasmine-我。我们四人晚上十点多在 Mid-Valley 碰头时,同行的胡大哥,阿sam,和胡狼,甚至连稍后的电台主持人吉安都不禁质疑我们几个是否串通好的——我们四人均以黑衣出现?!我不懂其他人,但是本人穿黑衣是常事,这次上电台也没有特别穿着,这次选黑衣纯粹是因为懒,懒惰把刚晒好的黑衣折起放进橱,所以穿了。。。唯一的解释大概是我们女博客精神上合一,所以心有灵犀咯~
这次上电台阵容浩大;胡大哥带路,阿sam护驾,胡狼护(茉莉)花一路护送到电台门前。胡狼更是把护花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在电台外等足两个钟头!(此狼不狼,此郎还单身,姐姐妹妹快跳出来~)
我们一开始便去错了 building,结果问人后匆匆便赶过去。兜兜转转,终于看到了 aifm 这个字。。。好在还没有迟到,于是趁开始长达两个钟头的节目前便快快上厕所解决一下。
我的菲林成绩单。
有人那里留言、有人这里留言、有人这里那里都有留言、有人甚至 sms 来问。。。千呼万唤始出来,再不出来怕要挨揍了。
那天阿甘借我他的菲林机。我刚开始还有点犹豫,真的要玩菲林?现在是数码时代了 wor。。。
可能就因为这样想,那天相机好像有点不喜欢我,动不动就“咔”了不再动,然后等超过30秒后才“嚓”一声回神。。。
阿甘的笑容永远灿烂,见牙不见眼。
菲林机是全手动式的,完全没有 auto focus!焦点要自己调,有两个“半月”可以协助对焦(还好我的对焦功力还不错!),对到“圆月”才 ok (才知道他们每次讲的什么什么两个半圆圈)。对焦完毕还要调 aperture,调到青灯才可以按快门。快门按不下才发现原来还要拉菲林。。。
Ad: English Lecturer Needed.
Jul 19, 2007 部落阁杂事
Part time English Lecturer needed in a private college, candidate must have a least Bachelor Degree in English.
If interest, pls contact lautys[at]gmail[dot]com or contact me personally (if you know me) for details.
Do not reveal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my comment, thanks.
“Die Hard 4.0″
Die Hard,从英文直译是“死硬”,用广东话来念的话就变成“死梗”。
但事实是,戏剧中里面的角色好像很难死,除非被一辆 SUV 硬生生压下去 + 爆炸,否则总是有一种“仲死唔去?”的感觉。最夸张的莫过于是主角,连飞机都撞他不死,果然名副其实的 Die Hard!戏名完全跟直译相反。
国语还可以,叫做 “mati susah”。

不记得如果有看过 die hard 1-3,但 Bruce Willis 的脸我是知道。加上海报的设计,不用猜都知道又是美国试式的英雄戏,主角从头打到尾拯救(他们自己的)世界还活到最后,戏名都讲到明了。
主角果然从头打到尾;车祸撞不死、枪弹雨淋不死、高楼跌不死、gasoline 厂炸他不死、罪牛的是,连飞机 F-345B 都射他不死!从来都不知道飞机可以这样底飞以及在 flyover 之间穿梭和 U-turn 自如,连 transformer 都没有他 geng!原来飞机真的可以这样来去自如。。。
不过,戏里面的搭档角色,饰演黑客,Matt Farrell 的 Justin Long,让我觉得这部片子多了许多趣味,两角之间擦出了一定的火花。





